Demand Media之所以吸引了我的眼球,除了月初它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了IPO申請,很有可能成為繼Google之後科技公司裏首個10億美元級的IPO,更重要的是它的商業模式。如果説Twitter以及SNS網站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了信息傳播的問題,那麼,Demand Media則是從內容的生產以及組織入手去解決信息去噪音化的問題。
我們都知道,隨着互聯網的普及,各種各樣的新媒體不斷涌現,大至門户網站,小至個人博客和Twitter這樣的自媒體,都對傳統媒體造成了非常大的衝擊。得益於Web 2.0模式,整個互聯網從“只讀”變成了“可讀寫”,從而讓個體通過網絡掌握了話語權,信息源也從單一走向無處不在。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這場競爭似乎印證了中國的一句俗話——三個臭皮匠,賽過諸葛亮。如果把傳統媒體出版商當作諸葛亮,那麼,身為臭皮匠的You數以億計,這場競爭的勝負似乎也已經毫無懸念了。然而,臭皮匠實在是太多了,人們陷入了急劇碎片化的信息海洋當中而無法自拔,以Google為代表的搜索引擎那小小的搜索框成為了人們挖掘有效信息的諾亞方舟,或者只能稱為救命稻草。反觀傳統媒體,儘管在內容數量上無法與互聯網上那浩如煙海的信息相匹敵,但是,它們擁有一羣很專業很牛B的編輯,每天都在為我們對信息進行過濾、提煉以及深化,最終形成了捧在手上的報紙與雜誌。所以,天天泡網絡的我同樣離不開報紙與雜誌,因為它們給了我一個深度挖掘以及學習的導向,而這個導向正是新舊媒體爭奪的焦點。
很顯然,Demand Media深諳“導向作為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性,儘管它是一個新媒體,卻走着傳統媒體的路線。創始人羅森布拉特也依靠網絡上成千上萬的寫手來生產內容,這是Web 2.0的一個顯著特性——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但是,和典型的Web 2.0網站不同的是:控制內容導向的編輯仍然存在,只不過,這個編輯從以往的精英團隊變成了SEO。在Demand Media,寫手們並不能天馬行空,愛寫啥就寫啥,而是Demand Media根據自己的SEO算法,每天都評估哪些話題在網絡上最熱門,哪些關鍵字廣告最值錢,從而發佈各種各樣的話題,讓寫手們認領並且撰寫。這樣一來與傳統媒體創造導向性內容不同,Demand Media則是放大了由SEO獲得的導向性,充其量只能算是導向的追隨者了。雖然Demand Media並不能做到“語不驚人死不休”,但是,這樣的中庸之道為它帶來了巨大的財富。由於使用了SEO算法代替人力來選擇寫作的主題,Google等搜索引擎對Demand Media旗下的65個社會化媒體眷顧有加,為它們帶來了巨大的流量,廣告點擊收益自然也就水漲船高了。
暫且不説Demand Media是否最終能夠上市,造就又一個財富神話,光看它的模式都極具吸引力了。也許您會不屑於這種簡單的模式,但它確實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了UGC無法賺錢的老大難問題。Michael認為,Demand Media與其它Web 2.0網站一樣,充分利用了網絡的扁平性,以低成本獲得了高質量的內容。而由於很精妙地解決了導向的問題,Demand Media一開始得到的就是極具價值的內容,就是24K純金;反觀其它UGC網站,內容雖多卻良莠不齊。沒錯,是金子總會發光,網站也得有“吹盡狂沙”的能力才可以將金子呈現給用户啊。Michael相信,從內容生產的源頭去解決信息去噪音化問題會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而Demand Media模式的商業價值也會隨之劇增。